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办理因公赴台湾交流手续须知
一、立项报批
申请因公赴台湾交流,请申请人至少提前2个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大学因公出国(境)申报表》(1份,单位领导签字盖章)
2. 台方邀请函及翻译件(3份)
3. 在台期间日程安排(3份,台湾方面提供,需有邀请方盖章)
4. 邀请单位简介(3份,应写明邀请单位性质、成立时间、主要负责人等基本内容)
5. 承诺书(3份,台方提供,说明大会为纯粹的国际学术会议,不涉及“两个中国”、“一中 一台”等政治敏感问题)
6. 全体参会人员名单(台方提供,需有邀请方盖章,此名单一般交流项目可不提供,但分散邀请人员参加交流项目、国际会议这类必须提供)
7. 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(3份)
8. 赴台人员名单表(5份)
9. 行前教育证明
由港澳台办审核后报学校、省台办、国台办审批下发任务批件。
二、办理赴台通行证及签注
大陆地区只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,即赴台通行证,在获得国台办的任务批件后,申请人自行前往肇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。《台湾出入境许可证》即入台证需由申请人提前联系台湾方面请求协助办理,我办不负责办理。
(一)肇庆市内户籍师生提供如下材料:
1. 国台办批件、省台办确认件(由省台办提供)
2. 赴台行前教育证明
3. 台湾入境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需彩打)
4. 台方邀请函及在台期间日程安排
5. 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将户口本有效页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)
6. 赴台人员备案表(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字章)
7.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(现场填写)
8. 办证手续费约210元
(二)异地户籍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 学生证复印件;
2. 肇庆居住证;
3. 异地户籍学生证明。
三、归后总结、核销
出境回校后,一周内将通行证和总结报告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领取批件复印件并办理相关财务核销手续。
注意事项:
1. 办理因公赴台交流手续,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,以保证办案时间;
2. 以上表格均可在港澳台办网站上下载,填妥后纸质版材料送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,电子表格请发送至港澳台办邮箱:1489428418@qql.com
3.肇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址(广东政务服务网):http://crj.gdga.gov.cn/wsysl/sz_wsyyindex.jsp?cityCode=441200000000
4.办理出境换汇(经费由境外单位负担的情况不予因公换汇),各大银行均可办理换汇业务,保留换汇凭据。